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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

2023-11-02

自考2023年下半年前置学历及毕业申请通知

四川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即将开展,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。

一、申请时间

1.前置学历审核(线上)申请时间:2023年11月16日至24日(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交前置学历审核,申请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无需提交)。

审核结果由系统自动匹配后实时反馈。若考生在前置学历办证日期后变更了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,导致与自学考试注册的不匹配或前置学历为国外学历等情况,考生须进一步按系统要求上传材料并提交至人工审核,人工审核时间11月27日至29日,人工审核的结果为本次前置学历审核的最终结果。

2. 毕业(线上)申请时间:2023年12月4日至8日。

二、规定要求

(一)申请毕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
1.同一准考证号下取得拟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**课程(含实践性环节、毕业论文)的合格成绩;

2.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;

3.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;

4.课程免试、课程顶替、省际转考等符合规定;

5.考籍个人信息正确(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民族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一致,照片符合要求);

6.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,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(或以上)学历证书, 要求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网址:http://www.chsi.com.cn/,以下简称学信网)上查实且信息无误,并通过前置学历审核。

注意事项:

1.若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(如姓名、身份证号等)在学信网上注册错误,考生须先向前置学历颁证机构申请更正,待学信网上的学历信息更改正确后,再提交前置学历审核申请;

2.若考生在前置学历颁证时间后,通过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姓名、身份证号等信息的,在前置学历审核申请时,系统将自动判定为审核不通过,则考生须上传清晰完整的变更证明材料供人工审核。

(二)因专业停考无法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,须先联系我校自考办审核毕业条件,审核通过后再申请毕业。

(三)考生提交毕业申请,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/人(川发改价格〔2022〕484号),其余业务办理无需缴纳费用。

(四)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》的通知(教试中心函[2014]138号)精神,毕业申请经我校审核通过后,须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完成最终的毕业信息审核。电子注册信息在学信网成功注册后,方可统一颁发毕业证书。

三、申请流程方式及材料

考生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(网址https://zk.sceea.cn,以下简称管理系统)中按需提交前置学历审核或毕业申请,提交申请材料及截止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。

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、缴费或申请材料不齐,均视为未完成毕业申请。

最终通过毕业审核且成功完成电子注册的毕业生,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,联系我校自考办,办理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(含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》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》)相关事宜。

四、特别注意

(一)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应在管理系统的前置学历申请功能中,查询到在申请毕业的准考证号下有一条标示为“审核通过”记录的前置学历申请信息,即为完成前置学历审核,否则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前置学历申请审核的流程,以便后续顺利提交本科专业的毕业申请。

(二)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前须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(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民族、照片),因个人信息不全、错误等原因造成本次毕业审核不通过的,由考生自行负责。

(三)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,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。按教育部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》(教学〔2001〕4号)相关要求,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,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,责任自负。毕业证书颁发日期后,考生个人信息若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,原毕业证书信息不予更改,毕业生应结合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使用毕业证书。

(四)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具有**性,遗失后无法补办,请考生妥善保管。

(五)办理毕业证书期间,不受理更改考籍、课程免试、省际转考等业务的申请。我省每年上、下半年均会进行更改考籍、课程免试、省际转考等业务,请考生每年在办理毕业证书之前,合理安排时间段进行办理业务。

(六)考生的毕业证书若遗失或损毁,可申请办理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》。考生须填写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》(附件6)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在毕业申请受理时间内联系我校自考办。

考生可自行下载、打印附件4、附件5、附件6进行填写,要求书写规范、内容完整,提供的联系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。

附件下载链接网址:https://www.sceea.cn/Html/202311/Newsdetail_3418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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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

日期:2023-11-02

自考2023年下半年前置学历及毕业申请通知

四川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即将开展,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。

一、申请时间

1.前置学历审核(线上)申请时间:2023年11月16日至24日(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交前置学历审核,申请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无需提交)。

审核结果由系统自动匹配后实时反馈。若考生在前置学历办证日期后变更了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,导致与自学考试注册的不匹配或前置学历为国外学历等情况,考生须进一步按系统要求上传材料并提交至人工审核,人工审核时间11月27日至29日,人工审核的结果为本次前置学历审核的最终结果。

2. 毕业(线上)申请时间:2023年12月4日至8日。

二、规定要求

(一)申请毕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
1.同一准考证号下取得拟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**课程(含实践性环节、毕业论文)的合格成绩;

2.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;

3.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;

4.课程免试、课程顶替、省际转考等符合规定;

5.考籍个人信息正确(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民族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一致,照片符合要求);

6.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,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(或以上)学历证书, 要求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网址:http://www.chsi.com.cn/,以下简称学信网)上查实且信息无误,并通过前置学历审核。

注意事项:

1.若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(如姓名、身份证号等)在学信网上注册错误,考生须先向前置学历颁证机构申请更正,待学信网上的学历信息更改正确后,再提交前置学历审核申请;

2.若考生在前置学历颁证时间后,通过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姓名、身份证号等信息的,在前置学历审核申请时,系统将自动判定为审核不通过,则考生须上传清晰完整的变更证明材料供人工审核。

(二)因专业停考无法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,须先联系我校自考办审核毕业条件,审核通过后再申请毕业。

(三)考生提交毕业申请,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/人(川发改价格〔2022〕484号),其余业务办理无需缴纳费用。

(四)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》的通知(教试中心函[2014]138号)精神,毕业申请经我校审核通过后,须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完成最终的毕业信息审核。电子注册信息在学信网成功注册后,方可统一颁发毕业证书。

三、申请流程方式及材料

考生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(网址https://zk.sceea.cn,以下简称管理系统)中按需提交前置学历审核或毕业申请,提交申请材料及截止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。

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、缴费或申请材料不齐,均视为未完成毕业申请。

最终通过毕业审核且成功完成电子注册的毕业生,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,联系我校自考办,办理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(含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》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》)相关事宜。

四、特别注意

(一)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应在管理系统的前置学历申请功能中,查询到在申请毕业的准考证号下有一条标示为“审核通过”记录的前置学历申请信息,即为完成前置学历审核,否则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前置学历申请审核的流程,以便后续顺利提交本科专业的毕业申请。

(二)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前须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(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民族、照片),因个人信息不全、错误等原因造成本次毕业审核不通过的,由考生自行负责。

(三)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,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。按教育部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》(教学〔2001〕4号)相关要求,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,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,责任自负。毕业证书颁发日期后,考生个人信息若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,原毕业证书信息不予更改,毕业生应结合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使用毕业证书。

(四)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具有**性,遗失后无法补办,请考生妥善保管。

(五)办理毕业证书期间,不受理更改考籍、课程免试、省际转考等业务的申请。我省每年上、下半年均会进行更改考籍、课程免试、省际转考等业务,请考生每年在办理毕业证书之前,合理安排时间段进行办理业务。

(六)考生的毕业证书若遗失或损毁,可申请办理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》。考生须填写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》(附件6)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在毕业申请受理时间内联系我校自考办。

考生可自行下载、打印附件4、附件5、附件6进行填写,要求书写规范、内容完整,提供的联系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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